国认科〔2018〕15号
各相关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研究所、认可中心、认证认可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和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我委组织专家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认监委
2018年3月12日
原文下载:《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2018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