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张志强在2018年国际食品安全与健康大会上表示,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224项,涉及食品安全与营养指标近2万项,基本覆盖日常消费的食品品种。
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的底线,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越完善,“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越有保证。
据了解,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在全国所有省份的2808个县区设置食品污染监测点,监测广度覆盖所有省份、地市和98%的县级行政区域;监测品种涉及粮油、果蔬、婴幼儿食品等29大类,监测项目259项,涵盖种植养殖、粮食收贮、生产和加工、销售和餐饮服务、进出口等各环节。
不仅如此,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还围绕建立“最严谨的标准”,不断建立和完善满足我国健康保护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那么问题来了
什么是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针对食品原料、生产过程和贮运、销售等环节可能存在和发生的有害因素(包括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为保证食品安全所规定的卫生学指标或限值,以及生产卫生条件和生产加工活动操作规程的卫生技术规范。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否需要经常修订?
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后,审评委员会应当适时进行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建议。作为唯一的一套与食品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如果修订过于频繁,均会导致监管成本及企业的运营成本的无谓增加,而这些成本将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根据国际最新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资料、更加全面客观的膳食暴露资料以及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行业发展。
食品安全标准越严越好吗?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为保障公众健康,食品安全标准要做到科学,即以科学的监测评估为基础;同时,为保障食物的供给,食品安全标准也要做到合理,即兼顾社会发展和产业现状。食品安全标准强调的是“严谨”并非“严格”,“严谨”的具体体现应该是《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食品安全标准越多越好吗?
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无需对所有食品及食品中所有的风险因素设立限量标准。限量标准的设立必须对消费者总暴露量有显著性意义,对消费者要有充分的保护,符合社会发展和公众意愿。标准是一种高成本的风险管理措施,如果对暴露量极少的食品或风险较低的危害因素设立限量标准,将会带来极大的成本。另外,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措施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方法,且不能达到食品安全“治本”的目的,食品安全管理应采用过程监管与监督抽检结合,并强化全程过程管理,即“治标”与“治本”结合,才能确保食品安全。